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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右玉县做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文章字数:921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右玉县坚持把“四个一”贯穿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有力有效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套机制保运行。为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乡镇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顺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行政综合执法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执法车辆、基础设备等支出。
  一张清单明权责。厘清职责边界,理顺层级关系,按照权责清单标准化要求,制定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建立完善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衔接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现有的执法力量和资源,选优配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各乡镇长任队长,乡镇分管副职、派出所所长为副队长,成员由派出所、自然资源、司法等派驻站所人员,赋权部门执法人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员组成,且必须在编在岗,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人。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乡镇统筹辖区内各领域执法力量和派出执法机构,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一组措施提效能。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试行)》,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建设标准,对执法资格、执法文书、执法标准等进行统一规范;深入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下放行政执法事项的各县直业务部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不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