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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对趁“疫”打劫者必须零容忍
文章字数:565
  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毫不松懈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发国难财”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品价格等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病毒侵扰生活,疫情考验人心。守望相助是战胜疫情的最佳方式,也是深深刻在国人品质里的基因。然而,个别人却囤积居奇、恶意涨价、牟取暴利,与共渡难关的居民形成鲜明对比。疫情初期,曾有药店将每盒十只装、进价为200元的口罩,大幅提价到每盒850元对外销售,而同时期该款口罩的网络售价仅为每盒143元;近日上海一份警情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高某在疫情期间大量囤积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并非法租用他人食品经营营业执照高价销售,其中冰冻鸭进销差价率高达437%,一周多时间就牟取暴利150余万元。这些自私自利之举,不仅给百姓带去了不必要的负担,也显著加剧了市场供应的矛盾,不仅给防疫工作造成了阻碍,也为公众所愤恨和不齿。
  对趁“疫”打劫者,就要当头棒喝。公安部这次明确表态,再有“发国难财”者,将依法严惩。疫情面前,没有人是旁观者;靠囤积居奇等伎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仅道义上说不过去,法律也不会对其手软。凡“发国难财”者,就是给千难万难的防控难上加难。严明不许发疫情财的纪律,有助物价平稳、市场保供,更有助团结一心,战胜疫情。
  池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