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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朔城区:“三项制度”保障建设清廉朔城落地有声
文章字数:792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通讯员 金志新)朔城区全面建设清廉朔城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实行工作专班、工作专报、工作督导“三项制度”,全面保障清廉朔城建设工作落地有声。
  实行工作专班制度。全面建设清廉朔城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朔城区委领导下推进,具体工作由该区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该区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上传下达,统筹推动清廉朔城建设;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任务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该项任务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推动其它责任单位落实任务,按照目标要求和负责事项,分阶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各责任单位的任务清单,指导推动、督促落实,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加强同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专班沟通联系。其它责任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及第一责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清廉建设工作。
  实行工作专报制度。该区纪委监委定期向朔城区区委报告清廉朔城建设情况,第一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定期向该区纪委监委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每年年底向朔城区区委报告清廉朔城建设情况,同时抄送该区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总结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熟做法、先进经验,抓好示范推广,让行之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宣传清廉朔城建设工作,充分展示工作动态及阶段性进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实行工作督导制度。该区将清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该区纪委监委及第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建立任务台账,常态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对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力,在推进清廉建设中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的,将按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