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星星”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文章字数:1882
记者武跃林
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平鲁区委聚焦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通过确定基础星级、增减年度星级,树立鲜明导向、完善制度机制,用“小星星”激发“领头雁”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项指标”确定基础星级
制定《平鲁区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初次评定工作方案》,提出初次评星“四项指标”。
上年度考核结果。村党组织书记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分别赋予2星、1星和0星。
村党组织星级。用好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成果,村党组织被评为3星、4星、5星的,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增加1星、2星、3星;村党组织被评为2星、1星的,村党组织书记不增星;村党组织被评为0星的,村党组织书记减1星。
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担任村“两委”主干每满10年增加1个星。
表彰奖励。个人或村集体受到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增加2星、1星。
“八种情况”调整年度星级
明确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增降星“八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增星“五种情况”。一是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等次的,相应增加2星、1星。二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到本年度满10年或20年的,相应增加1星、2星,依此类推。三是个人或村集体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表彰奖励的,相应增加3星、2星、1星;村党组织书记在某一领域的经验做法在国家和省、市推广的,相应增加2星、1星。四是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度星级评定达到4星、5星的,村党组织书记相应增加1星、2星;在乡村振兴、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增加1-2个星级。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合同清理规范和债权债务清收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年度新增资源收费达到20万元以上的增加1星,达到50万元以上的增加2星。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加20万元以上的,增加2星;经营性收入增加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增加1星。五是村党组织书记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生态环保等领域工作业绩突出的,可增加1星。
降星“三种情况”。一是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减少1星。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出现问题的,因工作不力或疏忽出现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私挖滥采、破坏耕地、破坏生态等问题的,损害村集体利益和村(居)民利益的,以及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减星直至0星。三是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或政务警告、记过处分的,减少1星;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处分的,减少2星。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免职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受到刑事处罚的,取消星级评定资格。
“四个挂钩”树立鲜明导向
制定《平鲁区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考核激励办法》《平鲁区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考核后进提升办法》,明确星级评定结果挂钩事项,激励村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勇挑重担。
与职业发展挂钩。村党组织书记星级较高的可优先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享受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已经纳入事业编制或事业待遇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按照规定降低星级直至退出事业编制或取消事业待遇。对任期内连续2年被评为2星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提升;星级评定不达3星的,不得作为“两优一先”推荐对象。对定期动态调整评定为1星的村党组织书记,予以免职。
与绩效报酬挂钩。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星为1星的,绩效报酬减少20%,4星以上的绩效报酬增加20%;对定期动态调整评定为1星的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报酬减半发放,同时将村党组织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与社保待遇挂钩。按照星级差异化缴纳养老保险,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增加1星,社保增加20元。
与离任补助挂钩。村党组织书记一届任期内比初次评星时增加5星以上的,离任补贴标准每月提高50元。对定期动态调整评定星级为1星以下予以免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离任生活补贴不予发放。
“四项制度”促进能力提升
党建联盟制度,安排考核排名靠后的村党组织与党员多、资源多、实力强的村党组织联盟共建。
书记帮带制度,安排年度考核排名前3位的村党组织书记与后3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一对一”帮带。
回炉锻造制度,对年度星级评定没有增星或降星的党组织书记,到区委党校回炉锻造,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题培训。
领导包联制度,对于帮带和回炉锻造效果不明显的,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包联。
通过星级化管理,有力地激发了村党组织书记争星晋位的积极性,党员的主体意识有效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