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业小区咋治理? 怀仁市五举措破解管理难题
文章字数:2120
记者武跃林
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针对无物业小区存在的环境卫生差、设施破损无人管、车辆乱停出入难、社会治安隐患多、居民意见大等问题,怀仁市制定出台《怀仁市“加强无物业小区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五种路径,推动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群众点赞。
项目谁牵头?
——书记挂帅,组建项目团队
坚持市领导领办、相关部门承办、街道社区兜底的项目化推进机制,成立“加强无物业小区治理”项目团队,由市委书记任项目“施工队长”、组织部长任项目“工段长”,组织、住建、民政、财政、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为项目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统筹谋划、工作部署、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跟踪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项目进展上报等工作;住建、民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抓好项目具体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经费保障工作。
工作咋入手?
——三个摸清,建好“两本台账”
市住建局会同街道组成若干工作专班,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各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三个摸清楚:一是摸清楚小区情况,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年代、楼数量和楼层、居民户数、环境状况等;二是摸清楚物业管理情况,包括物业公司名称、物业服务管理状况;三是摸清楚居民需求,通过问卷调查、敲门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需求。建好“两本台账”:按照有物业管理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分别建立台账。
方案怎么定?
——综合研判,明确“四种办法”
在深入摸底调查和充分考虑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项目团队根据无物业小区规模和管理现状,逐小区分析研判,一区一策。对于规模较大、管理状况较差且多数居民建议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优先推荐全市现有服务较好的物业公司接管。对于现有物业公司不愿接管的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碑较好的物业公司接管。对于单片楼栋、管理相对较好且多数居民不愿意由物业公司或社区接管的小区,成立小区自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接管。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管理状况相对较差,且多数居民既不愿聘用社会物业公司管理又不具备自我管理能力的小区,探索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兜底管理。明确覆盖方式后,向涉及居民小区公示,经公示居民无较大异议的按决议实施。
任务咋推进?
——部门承办,分步递进实施
坚持好中选优。市住建局会同街道、社区党组织推荐现有服务较好的物业公司名单,经项目团队集体研究后,与被推荐物业公司对接洽谈接管事宜,在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好协商。项目团队审议后,经征求居民无异议的,安排物业公司第一时间进驻。
严格标准招聘。市住建局会同街道党工委,面向社会发出招聘物业公司公告。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小区基本情况、明确物业准入机制、明确物业退出机制。提交“一份承诺”:竞聘物业公司提交公司运行模式、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等承诺事项。
指导居民自治。社区党组织指导成立小区自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小区环境卫生、门房管理等基本物业管理服务。主任由党员网格员或在小区居住的退休干部担任,委员一般由小区居民推荐群众基础扎实、热心社区工作的党员居民担任。市财政根据小区物业工作量拨付1万元,购置基本物业设备,小区自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向居民收取一定费用,维持日常运行。
社区兜底管理。街道党工委指导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做好辖区内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经理一般由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人员主要聘用所服务小区低收入户、生活困难党员、居民等人员。市财政根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的小区数量拨付3-5万元,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向居民收取一定费用,维持日常运行。
构建共治体系。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全面推行“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机制。推动成立小区党支部,跟进组建物业党组织,打造“红色物业”,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区议事协调、服务评价、纠纷调处等机制,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机构多方参与的小区治理共同体。
工作咋落实?
——五项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项目团队每月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街道、社区接不住、管不了、抓不起的难点问题;街道社区党组织每半月召开1次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安排项目推进工作。
建立干部包联机制。市领导每人包联1个社区,街道、社区干部每人至少包联1个无物业小区,每周至少深入包联点指导1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诉求收集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群众诉求热线、组建居民微信群、定期入户走访、召开居民“板凳会议”等多种形式,了解居民诉求和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
建立办理反馈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将居民诉求解决情况定期通过会议、公示栏、微信群等平台向居民告知,确保居民诉求第一时间得到答复。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会同街道社区,每季度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1次满意度调查、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年终进行1次综合评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物业公司评先评优、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