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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公安机关1个集体2名个人获表彰
文章字数:562
  本报讯(记者武跃林)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会上,全国公安系统982个先进单位、148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我省公安机关有5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3个公安局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局”,16个集体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6名民警当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8个集体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8名民警当选“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其中朔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获得“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应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岳代云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右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人杨晓峰获得“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
  近年来,我市公安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特别是受表彰的集体和民警,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忠于职守、辛勤耕耘,创造了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