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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更好发挥财税职能 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王 观
文章字数:731
  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一个个举措,见证了财税体制改革十年来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历程。
  这是与时俱进的改革。2014年,预算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翻开了预算制度建设的新篇;2016年,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以营改增为突破口,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齐头并进;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财税体制改革,不断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是助企纾困的实招。2013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年年有新进展、岁岁有好消息,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欢迎。“十三五”时期,全国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从“减税降费”到“减税降费+缓税缓费”,再到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今年全年预计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财税改革的“实”,在于始终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想办法、出新招,增强其发展底气、激发其创新活力。
  这是温暖民心的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2018年,我国开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2019年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顺利落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成功建立。财税改革的“暖”,在于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增投入、补短板,推动共享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举措,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让科学的财税体制成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