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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家长请不要用孩子的生命去敲响警钟
牛泉
文章字数:1109
  据新闻媒体报道,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身亡事件:
  6月25日,江西上饶市4名孩子玩水溺亡;
  6月26日,四川叙永县3名儿童在河边落水失踪;同日,海南临高县5名孩子结伴在海滩游玩溺亡;
  7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名男孩玩水不慎落水溺亡;
  7月7日,甘肃甘南有5名孩子溺水身亡,一人失联;
  7月9日,广西南宁一名孩子不幸溺亡。
  ……
  溺亡孩子的年龄均在4至17周岁之间。
  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生命的终结,是一个个幸福家庭的破碎。花季般的青春,瞬间消逝,实在令人心痛。青少年儿童假期溺亡已不是偶发事件,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溺水死亡的青少年儿童大约为3.3万,居青少年儿童各类意外死亡人数首位。国家教育部早在2012年就发出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针对节假日易发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给家长和学生提出了“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并明确告诫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也从未间断过向家长和学生传递节假日防溺水的安全警示,但是,节假日青少年儿童溺亡的悲剧仍然频频上演,甚至有些孩子溺水事故就发生在父母身边。为何用生命换来的教训还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用生命去体验?究其原因主要是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十分淡薄,他们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一次次提醒、警示和劝告置若罔闻。
  目前正值暑假和汛期,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学生脱离了学校监管,家长作为学生监护人,理应自觉履行监护人责任。每一位家长一定要掌控好孩子的去向,孩子去哪里了?路程远不远?沿途和目的地有无河流、湖泊和海滩?和谁结伴同行?玩什么?玩的时间多长?什么时候回家?家长一定要心中有数,如对孩子出行有所疑虑,就一定要陪同或者阻止其出行,决不能对孩子放任自流、听之任之。否则,孩子一旦发生意外,将追悔莫及。
  生命最宝贵,不能当儿戏,且行且珍惜。
  在这里,我大声疾呼:家长朋友们,惨痛教训必须汲取,安全意识必须强化,溺水警钟必须常鸣,严加防范刻不容缓!疏忽和大意真的能害死孩子,你们一定要对孩子的安全存有戒心,切实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再也不要重复“昨天的故事”了——用自己孩子的生命去给他人敲响警钟。
  把孩子的命照看好,把孩子的心安顿好,是每一位家长必须坚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