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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提升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水平
我市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文章字数:812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把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兜底保障措施,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规范低保家庭、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市民政局不断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为重点,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87万人,发放保障资金1.5亿元。保障8737名特困供养人员,支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056万元。
  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对急难型救助对象,明确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范围和程度。及时有效救助困难群众3429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329万元。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50人,发放保障资金128万元。
  强化救助资金管理。市民政局不断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优化资金供给,加快资金下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截至2021年底,共保障低保对象10.6万人,特困救助对象9009人,临时救助30137人次,保障孤儿44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73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66人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管体系。为实施好精准救助,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我市不断加强社会救助监管体系建设。建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救助前的核查。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救助中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救助后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整治,有效防范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