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乘除”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文章字数:2032
记者陈淑兰通讯员 田中宝
今年以来,市信访局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加减乘除”工作法,着力破解信访工作难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市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运用“加法”全面增进民生福祉
市信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畅通信访渠道上做好“加法”,使信访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坐班接访制度,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和矛盾突出、问题集中的地方,倾听诉求、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做到“普遍反映早知情、群体隐患早研判、矛盾纠纷早调解、个体问题早解决”。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领导接访上访群众570批次2228人次,涉及信访事项357件,成功化解303件,化解率85%。有效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预防了信访上行。同时建好用好网上信访平台,拓宽网上信访覆盖面和普及率,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实现网上与网下融合、网上向“掌上”延伸,变群众“上访”为“上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反映诉求、跟踪办理、评价问效。目前,网上信访2061件次,占全市信访总量的90%,持续保持网上信访为上访主要渠道的良好态势。
擅做“减法”努力化解信访难题
省委书记林武在朔州市回访包联信访事项就做好信访工作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领导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信访局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信访工作质效。
一是源头治理“控增量”。市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建立信访公安全天联合预警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累计预警204次,及时妥善处置了重点信访问题258件,涉及信访人员987人,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二是化解积案“减存量”。市信访局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要求逐人逐案定人定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大化解攻坚力度,持续跟进疏导稳控,最大限度实现“事心双解”。目前1473件初信初访事项和177件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三是抓早抓小“防变量”。市信访局着眼“防范事发,止于未发”,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初次来信来访,及时化解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接待处置集体访155批次2756人次,个体访1230人次。
借用“乘法”切实释放倍增效应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制度机制,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信访系统扎实推动制度落实,实现了“制度+落实”的倍增效应。
我市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实从细压实责任,以责任的层层压实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要求实现。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之中,形成信访工作大家做、信访事项大家办、信访难题大家解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
市信访局建立重大信访事项督办通报机制,对重大信访事项,市信访联席办点对点督办,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上,防止信访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挂账空转”、责任虚化等现象。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和督查后仍然提醒不应、纠错不改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综合效应。
敢做“除法”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市信访局坚持强化源头治理、基层治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信访之前、网格之中、辖域之内。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诉访分离、逐级走访等制度,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有序分流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把职责范围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解决到位。如果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形成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树立“非法信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要受到处理”的鲜明导向,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确保信访秩序更加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市信访局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加减乘除”工作法,着力破解信访工作难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市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运用“加法”全面增进民生福祉
市信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畅通信访渠道上做好“加法”,使信访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坐班接访制度,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和矛盾突出、问题集中的地方,倾听诉求、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做到“普遍反映早知情、群体隐患早研判、矛盾纠纷早调解、个体问题早解决”。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领导接访上访群众570批次2228人次,涉及信访事项357件,成功化解303件,化解率85%。有效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预防了信访上行。同时建好用好网上信访平台,拓宽网上信访覆盖面和普及率,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实现网上与网下融合、网上向“掌上”延伸,变群众“上访”为“上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反映诉求、跟踪办理、评价问效。目前,网上信访2061件次,占全市信访总量的90%,持续保持网上信访为上访主要渠道的良好态势。
擅做“减法”努力化解信访难题
省委书记林武在朔州市回访包联信访事项就做好信访工作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领导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信访局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信访工作质效。
一是源头治理“控增量”。市信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建立信访公安全天联合预警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累计预警204次,及时妥善处置了重点信访问题258件,涉及信访人员987人,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二是化解积案“减存量”。市信访局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要求逐人逐案定人定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大化解攻坚力度,持续跟进疏导稳控,最大限度实现“事心双解”。目前1473件初信初访事项和177件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三是抓早抓小“防变量”。市信访局着眼“防范事发,止于未发”,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初次来信来访,及时化解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接待处置集体访155批次2756人次,个体访1230人次。
借用“乘法”切实释放倍增效应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制度机制,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信访系统扎实推动制度落实,实现了“制度+落实”的倍增效应。
我市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实从细压实责任,以责任的层层压实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要求实现。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之中,形成信访工作大家做、信访事项大家办、信访难题大家解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着力解决各类信访突出问题。
市信访局建立重大信访事项督办通报机制,对重大信访事项,市信访联席办点对点督办,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上,防止信访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挂账空转”、责任虚化等现象。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和督查后仍然提醒不应、纠错不改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综合效应。
敢做“除法”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市信访局坚持强化源头治理、基层治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信访之前、网格之中、辖域之内。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诉访分离、逐级走访等制度,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有序分流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把职责范围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解决到位。如果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形成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树立“非法信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要受到处理”的鲜明导向,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确保信访秩序更加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