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晚报 >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版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人大常委会在朔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立法调研
岳普煜带队 姜四清参加
文章字数:858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为了做好《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工作,8月2日——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带领调研组莅临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委书记姜四清,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亮,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琳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祥参加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岳普煜一行围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设施配套、适老化改造等情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情况及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享受补贴等情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养老服务人才、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保障及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财政贴息、运营补贴、建设补助、信贷支持等措施保障,为社区居家养老的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八十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上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保障情况,先后深入怀仁市幸福老年之家、同仁家园社区、金沙滩羔羊肉业有限公司、亿家亲瓷业有限公司、城市展览馆等地,详细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与老人、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等亲切交流,并现场提出指导性意见。座谈会上,怀仁市汇报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整体情况,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岳普煜对怀仁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岳普煜指出,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的发展趋势,要深刻认识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法律层面保障广大老年人享有更全面、更丰富、更便利的养老服务,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他表示,要认真做好《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理,深入讨论研究,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为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