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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话说“垃圾分类”
——“整治环境卫生 建设文明朔州”漫谈之二十
文章字数:830

陈永胜


  随着城市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管理城市的手段也向着精细化方向发展。比如城市的生活垃圾,已经从当年的“随地扔”,发展到后来的“扔进桶”。如今,“扔进桶”也落后了,垃圾分类管理的新模式正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起来,有些城市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的管理经验。
  垃圾为何要进行分类管理?简单地说,一是为了减少垃圾的处置量,二是为了回收可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三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环境污染。其根本目的是为国民营造一个绿色环保的美好环境。
  据有关资料显示,世界上最早实施垃圾分类的国家是德国,1972年就开始了。我国最早开始垃圾分类是1996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的大乘巷。《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们朔州也做了不少基础性的工作。据本报8月初报道:“目前,全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已全覆盖,公共机构覆盖率已达到70%,全市实施垃圾分类示范小区86个,新建四分类垃圾分类亭743个,投放各类垃圾桶6100余个,新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站)317个。”
  众所周知,一个城市要想真正实现垃圾分类管理,对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来说,并不算难。难得是大量的住宅小区、平房院落,以及垃圾分类后的清运和处置问题。
  我市目前的垃圾分类,尚在示范阶段。如何示范?如何让示范早日取得突破性进展,使其得以全面推广?实在是一件时不我待的事。按照《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定》,明确要求要“取消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分散设置的垃圾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不落地管理。收运单位要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不得混装、混运。”示范期间,如何把这些“规定动作”做实做到位,正是有关部门大显身手的好时候,办法一定会很多的,其中比较有效的办法就是借鉴他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把垃圾分类工作早日示范出个样子来。
  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示范期间,有关部门不仅需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具体的运行管理,而且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养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