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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医保局
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文章字数:516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构建起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效促进了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医保局积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不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加大大病保险对参保困难群众的支付倾斜力度,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人员支付比例提高到80%,其他困难群众支付比例提高到78%,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责任,通过专项治理、督查全覆盖、飞行检查等方式,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完善制度和基金运行统计分析,健全风险预警与化解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