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晚报 >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3版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价格
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字数:1194

新华社记者彭韵佳


  为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18日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四部分12条,重点是规范口腔种植收费方式、做好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等,促进口腔种植的健康有序发展。
  种植体服务项目与专用耗材分开计价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口腔种植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成为困扰群众的民生痛点。
  在规范口腔种植收费方式方面,有序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价格分开计价。
  对于目前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收费的情况,实行“技耗分离”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
  此外,种植牙牙冠将实行挂网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并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并整合口腔种植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做好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单颗常规种植为重点,明确全流程价格的调控目标,指导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加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整治工作。
  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口腔种植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在规范价格项目的同时,重新制定公布政府指导价。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费用负担重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要以降为主。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显著高于本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重点降价。同时,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
  种植牙耗材将开展集中采购
  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具体采购方案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会同各联盟省份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种植牙集采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以及覆盖螺丝、愈合基台、转移杆、替代体等配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对辖区内具备种植牙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全力动员民营医疗机构参加。
  原则上各统筹地区参加此次集采的医疗机构数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应达40%以上,或本区域报送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比例达50%以上。
  此外,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通报。
  根据文件,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