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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强化基本生活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我市“三举措”切实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文章字数:540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采取“三项举措”,切实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救助。扩大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不断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每人增发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确保有难必救、凡困必帮。开展未参保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因灾情疫情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等救助帮扶。
  三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加强与人社、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全面摸底排查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特别是灾情疫情期间,及时掌握困难群众需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