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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朔州:“四个突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文章字数:1333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朔州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通落实责任,聚焦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四个突出”有效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突出全面深入,扎实开展摸底排查。摸清“三资”底数。统筹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林地确权登记颁证、“清化收”等工作成果,通过梳理台账、实地调查、召开会议等方式,逐村推进、逐项检查、逐个过筛,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起底问题线索。通过梳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台账、一线走访摸排、加强监督检查、提级专项巡察等方式,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统一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检视制度机制。全面梳理检视现行制度规定、监管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着力发现制度规定缺失、滞后以及监管机制协调不畅、监管缺失等问题,探索形成科学性、前瞻性、规范性、操作性都很强的管理制度机制改革任务清单。
  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治整改。聚焦重点问题靶向纠治。把资金管理、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紧盯不放、对症下药、一改到底。聚焦难点问题持续攻坚。对于确实在短期内不能有效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督促盘点,坚决做到每一个问题都不放过。聚焦根源问题系统施治。对于管理体制机制不贯通、不完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等“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系统性、制度性、机制性问题,由党委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协作,系统施策、综合施治,切实提升整治效能。
  突出高压震慑,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严查典型问题。紧盯乡村干部在集体资金方面贪污侵占、虚报套取、截留挪用等行为,在集体资产方面违规出租出售等行为,在集体资源方面违规发包土地、林地等行为,深挖、细查、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严厉惩治的强大震慑。强化案件督办。对于一些影响恶劣、重要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市纪委监委以挂牌督、提级办、指定办等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查清查透、处理到位。精准执纪执法。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考量、准确定性,防止做过头,避免简单化。截至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在办线索54件。
  突出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不断强化教育引导。针对农村(社区)“一肩挑”人员、村级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等重点人群,坚持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一起抓,既把因政策把握不准、业务了解不深而导致的问题解决掉,又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着力找准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缺失、监管缺位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监管体系,排除廉政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健全基层治理机制。研究根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的监督之策,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全面检视体制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保障和促进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市纪委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