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文章字数:585
本报讯 10月26日,在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七届六次会议上,市监委主任孟贵芳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就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作专项报告。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的规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朔州市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撰写报告,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序有效推进报告专项工作。
朔州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监察工作职责使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完善“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工作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规范、构建体系,打造政治机关、法治机关、红色机关、高效机关、文明机关“五型机关”,全面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下一步,朔州市监察委员会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取得更大成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纪委监委提供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的规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朔州市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撰写报告,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序有效推进报告专项工作。
朔州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监察工作职责使命,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完善“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工作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规范、构建体系,打造政治机关、法治机关、红色机关、高效机关、文明机关“五型机关”,全面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下一步,朔州市监察委员会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取得更大成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纪委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