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科技创新 延伸金融监管触角
文章字数:2198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维护金融安全的任务之一就是加强金融监管,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强大合力,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近年来,金融科技迅速发展,新的技术和应用频繁涌现,并且呈现出智能化、跨界化、分布式、去中介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金融监管要紧随金融科技的发展步伐,从之前关注合规、关注机构、关注资本为主的风险监管,向运用科技进行监管,将金融监管与科技进行融合,金融监管科技应运而生。《科技向善 数实共创监管科技白皮书(2022)》对监管科技的新内涵定义为:“以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价值为牵引,促进监管质效提升、服务产业有序运营、健全监管生态发展的全领域新技术应用”。金融监管科技同样以向善、可持续发展、社会价值为导向,将党的领导贯穿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促进金融体系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机构监管能力和效率
金融监管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监管主体,面对金融科技在金融机构的广泛应用,有必要与时俱进,利用监管科技更新监管手段,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为主要的监管机构,应该分别从各自的监管职责出发,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科技的价值,主动、事前、全面完善监管职能。首先,中国人民银行从合规安全出发,明确提出要强化监管科技,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丰富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化解能力,将监管科技应用于监管沙盒、反洗钱、关联交易识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场景,以科技应对科技,事前布局监管。其次,银保监会从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风险管控出发,不断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增强监管措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全面完善监管科技,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效率。还有,证监会要全面推进证券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时采集、计算、分析证券市场交易、财务数据,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实时监测市场运行状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最后,要合理利用监管科技,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作用。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监督管理框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用监管科技手段,借助机器学习精准识别“7+4+N”类监管对象,通过系统自动收集数据及时有效开展非现场检查,利用机器学习和知识图谱等技术进行风险预警和化解。
——技术支撑,提升金融机构合规和风控水平
随着金融科技的普及应用,金融机构伴随的潜在风险也在逐渐上升扩大,合规管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迫使金融机构改变传统合规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监管科技,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平台技术,将数字合规工具嵌入交易行为监测、业务数据报送、风险事件报告等环节,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满足监管合规要求。首先,作为规模占我国金融系统90%、信息化程度最高的银行业,在监管科技方面的应用也要先行先试。银行利用大数据、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等平台技术,打造智能合规助手,解决员工合规工作压力,利用人工智能算法辅助合规评审,打造智能合规管理平台提升合规管理效能。在信贷领域通过搭建智能风控平台,贷前应用机器学习以及知识图谱构建等人工智能技术,科学研判分析客户风险水平,贷中对各类运营、风控指标实时监测预警,贷后利用智能客服进行还息、到期提醒、贷款催收,对贷款进行全链条、全流程风控管理。此外,银行还在反洗钱、反欺诈等多个场景应用监管科技提升风控合规效能。其次,保险公司要借助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搭建数据存储、处理、分析平台,实时收集、处理、分析保单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对风险线索、风险事件及时发现并预警,快速作出响应,及时化解风险。另外,证券公司也要紧随监管政策、市场变化,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技术,聚焦业务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从风险、收益、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重点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建立业务防火墙,评估可能引发的业务风险,避免引发违规问题和风险事件,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多方合力,共同构筑监管科技良性生态圈
面对金融科技带来的种种挑战,加强监管科技对金融业的规范促进作用,需要金融监管机构、被监管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学术研究机构深度融合。第一,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加大人才、资源投入,以科技驱动监管质效提升。同时,被监管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科技运用,提升合规管理和风控水平,协助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第二,金融科技公司要积极利用前沿技术进行突破创新,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学习、云计算等技术作用,结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监管场景应用,助力监管科技的全面性、统一性和穿透力。第三,金融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要以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将监管科技融入行业自律,深入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合力促进监管科技的完善。金融监管部门、被监管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金融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要统一目标、深入融合,共同构建金融监管科技的良性生态圈,为金融业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山西银行)
——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机构监管能力和效率
金融监管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监管主体,面对金融科技在金融机构的广泛应用,有必要与时俱进,利用监管科技更新监管手段,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为主要的监管机构,应该分别从各自的监管职责出发,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科技的价值,主动、事前、全面完善监管职能。首先,中国人民银行从合规安全出发,明确提出要强化监管科技,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丰富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化解能力,将监管科技应用于监管沙盒、反洗钱、关联交易识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场景,以科技应对科技,事前布局监管。其次,银保监会从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风险管控出发,不断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增强监管措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全面完善监管科技,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效率。还有,证监会要全面推进证券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时采集、计算、分析证券市场交易、财务数据,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实时监测市场运行状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最后,要合理利用监管科技,积极发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作用。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监督管理框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监管职责和监管对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用监管科技手段,借助机器学习精准识别“7+4+N”类监管对象,通过系统自动收集数据及时有效开展非现场检查,利用机器学习和知识图谱等技术进行风险预警和化解。
——技术支撑,提升金融机构合规和风控水平
随着金融科技的普及应用,金融机构伴随的潜在风险也在逐渐上升扩大,合规管理的工作强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迫使金融机构改变传统合规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监管科技,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平台技术,将数字合规工具嵌入交易行为监测、业务数据报送、风险事件报告等环节,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满足监管合规要求。首先,作为规模占我国金融系统90%、信息化程度最高的银行业,在监管科技方面的应用也要先行先试。银行利用大数据、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等平台技术,打造智能合规助手,解决员工合规工作压力,利用人工智能算法辅助合规评审,打造智能合规管理平台提升合规管理效能。在信贷领域通过搭建智能风控平台,贷前应用机器学习以及知识图谱构建等人工智能技术,科学研判分析客户风险水平,贷中对各类运营、风控指标实时监测预警,贷后利用智能客服进行还息、到期提醒、贷款催收,对贷款进行全链条、全流程风控管理。此外,银行还在反洗钱、反欺诈等多个场景应用监管科技提升风控合规效能。其次,保险公司要借助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搭建数据存储、处理、分析平台,实时收集、处理、分析保单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对风险线索、风险事件及时发现并预警,快速作出响应,及时化解风险。另外,证券公司也要紧随监管政策、市场变化,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技术,聚焦业务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从风险、收益、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重点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建立业务防火墙,评估可能引发的业务风险,避免引发违规问题和风险事件,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多方合力,共同构筑监管科技良性生态圈
面对金融科技带来的种种挑战,加强监管科技对金融业的规范促进作用,需要金融监管机构、被监管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学术研究机构深度融合。第一,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加大人才、资源投入,以科技驱动监管质效提升。同时,被监管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科技运用,提升合规管理和风控水平,协助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第二,金融科技公司要积极利用前沿技术进行突破创新,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学习、云计算等技术作用,结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监管场景应用,助力监管科技的全面性、统一性和穿透力。第三,金融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要以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将监管科技融入行业自律,深入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合力促进监管科技的完善。金融监管部门、被监管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金融行业协会、学术科研机构要统一目标、深入融合,共同构建金融监管科技的良性生态圈,为金融业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山西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