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考中的“民生答卷”
文章字数:2046
本轮疫情燃点发生以来,朔城区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逆行而上,坚持把“为民办实事”贯穿疫情监督检查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彰显大“疫”考验下的民生情怀。
“疫”线解难,有力度
11月17日,是市区静态管理第三天。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二组在某小区(高风险区)督查时,闻听院内有居民泣不成声,立即前去盘问,对方讲述自己三叔在某医院病逝,但儿子不在市区居住,因疫情管控暂不能及时前往,医院通知其火速从家到某医院处理后事,但在小区严格管控之下不清楚出小区该走什么流程,一时也联系不到社区工作人员,一筹莫展,在院内徘徊。监督检查二组贾琍、杜清国一行当即表态“你的事也是我们的事,一定有办法”。随即,检查组立刻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由其按照高风险区居民外出报备流程,查验居民身份信息并查看核酸阴性报告后进行登记报备,特事特办,帮助其出了小区,迅速向医院赶去,前后耗时不超半小时。面对这位居民的连声感谢,贾琍却一个劲地叮咛“路上千万注意安全”。
11月24日,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四组在鄯阳街检查时,遇到从某隔离酒店出来隔离期满的5人在路上步行。其中,1人为步履蹒跚的年迈老人(82岁),2人为手拉行李箱的学生。由委领导元占军带队的监督检查四组,当即问清情况,5人有的在农校附近居住,有的居住在神头电厂,步行回家,异常困难。监督检查组第一时间联系南城街道、神头街道负责人,由其派车,分批将5人接送回家。临上车时,老人热泪已溢出眼眶,两名学生齐喊“谢谢叔叔!”
这只是朔城区纪检监察干部在疫情监督检查中“为民尽责”的几件实事。在部署疫情监督检查工作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亮多次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用心用力用情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在强监督、查问题、找短板、督落实全过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11月15日市区静态管理以来,以实际行动推动部署落实,已协调街道、社区为群众“解难题”近20件,件件都体现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民理念和责任担当。
“疫”线救急,有速度
“稍等,我们马上到!”11月21日14时,正在一线监督的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三组接到北旺庄街道某小区志愿者的求助电话,对方声称“一名封控在高风险公寓单元的外地独居老人(68岁)脑瘫疾病发作,身边药物三天前都已用完,亟须离开隔离区到医院就诊……”急群众之所急,监督检查组石建伟、王惠娥、苏虎以最快速度赶往该小区,路上与街道、社区及时取得联系。在现场看到老人无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时,石建伟耐心询问老人情况(籍贯兴县,曾患过脑瘫并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无子女、亲人的联系方式)、安抚劝解并观察病情,同行的王惠娥、苏虎向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逐个求援,得知老人均不符合入院条件、常用药在特殊时期又很难找到时,三人相互鼓劲“肯定有办法!”终于,在16时30分通过保供药店渠道,帮助老人购齐所需药品。老人服药病情好转并自行返回住所后,监督检查组仍放心不下,直到协调社区和小区志愿者照顾老人、持续观察之后,才赶往下一个检查点。临走时,面对老人由衷地称赞“真是好人!”监督检查组的同志回答:“没什么,这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做的”。
类似的事,在11月17日也曾发生。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四组的同志想群众之所想,在某高风险小区通过门铃向居家隔离人员仔细了解上门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生活物资和药品保障存在的困难,察实情、访民情,在了解到有居民服用的急救药用完后不知如何购药困难后,当即记下,第一时间向社区工作人员反馈,跟进推动、反复督促,1小时后就帮助居民购得药物并送达。这位居民禁不住感慨:“以为仅仅是问一问,想不到急救药能这么快送到手!”
这一桩桩、一件件,既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危急时刻有作为、疫情面前显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本色。
“疫”线援手,有温度
11月26日,气温骤降。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五组郝振国、武香一行,监督检查途经某核酸采样点时,见到2位女同志反复用酒精消毒,双手不停搓动,浑身直打哆嗦。这些平日里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触动,即刻自掏腰包想办法联系保供点购得小太阳电暖器,给核酸采样点的女同志们送去取暖,让奋战一线的“大白”感受到了纪检监察干部带来的“冬日温暖”。核酸采样人员赵某感动之余,直夸“天气冷,手总是不听使唤,现在好了,核酸采样效率也高了。纪检干部无私奉献、心好人好!”
像这样有温度的感人镜头,屡见不鲜……
11月23日,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五组的同志,在某小区一线监督检查,得知值守人员70岁的赵大爷因天冷吃不上热饭且伴有胃疼后,将车上防疫食品一箱方便面全部送到赵大爷手中。对方哽咽道“有你们这样的好干部,大爷真高兴。”这类慷慨解囊、自掏腰包为一线防疫人员送食品、送物资的事,在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一组谭彦以及其他同志的身上,也曾出现。
一次次暖心的举动,一幕幕感动的瞬间,一个个逆行的身影,在疫情防控“大考”的冬日,闪耀出弥足珍贵的光芒,书写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合格“民生答卷”。
朔城区纪委监委供稿
“疫”线解难,有力度
11月17日,是市区静态管理第三天。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二组在某小区(高风险区)督查时,闻听院内有居民泣不成声,立即前去盘问,对方讲述自己三叔在某医院病逝,但儿子不在市区居住,因疫情管控暂不能及时前往,医院通知其火速从家到某医院处理后事,但在小区严格管控之下不清楚出小区该走什么流程,一时也联系不到社区工作人员,一筹莫展,在院内徘徊。监督检查二组贾琍、杜清国一行当即表态“你的事也是我们的事,一定有办法”。随即,检查组立刻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由其按照高风险区居民外出报备流程,查验居民身份信息并查看核酸阴性报告后进行登记报备,特事特办,帮助其出了小区,迅速向医院赶去,前后耗时不超半小时。面对这位居民的连声感谢,贾琍却一个劲地叮咛“路上千万注意安全”。
11月24日,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四组在鄯阳街检查时,遇到从某隔离酒店出来隔离期满的5人在路上步行。其中,1人为步履蹒跚的年迈老人(82岁),2人为手拉行李箱的学生。由委领导元占军带队的监督检查四组,当即问清情况,5人有的在农校附近居住,有的居住在神头电厂,步行回家,异常困难。监督检查组第一时间联系南城街道、神头街道负责人,由其派车,分批将5人接送回家。临上车时,老人热泪已溢出眼眶,两名学生齐喊“谢谢叔叔!”
这只是朔城区纪检监察干部在疫情监督检查中“为民尽责”的几件实事。在部署疫情监督检查工作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亮多次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用心用力用情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在强监督、查问题、找短板、督落实全过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自11月15日市区静态管理以来,以实际行动推动部署落实,已协调街道、社区为群众“解难题”近20件,件件都体现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民理念和责任担当。
“疫”线救急,有速度
“稍等,我们马上到!”11月21日14时,正在一线监督的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三组接到北旺庄街道某小区志愿者的求助电话,对方声称“一名封控在高风险公寓单元的外地独居老人(68岁)脑瘫疾病发作,身边药物三天前都已用完,亟须离开隔离区到医院就诊……”急群众之所急,监督检查组石建伟、王惠娥、苏虎以最快速度赶往该小区,路上与街道、社区及时取得联系。在现场看到老人无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时,石建伟耐心询问老人情况(籍贯兴县,曾患过脑瘫并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无子女、亲人的联系方式)、安抚劝解并观察病情,同行的王惠娥、苏虎向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逐个求援,得知老人均不符合入院条件、常用药在特殊时期又很难找到时,三人相互鼓劲“肯定有办法!”终于,在16时30分通过保供药店渠道,帮助老人购齐所需药品。老人服药病情好转并自行返回住所后,监督检查组仍放心不下,直到协调社区和小区志愿者照顾老人、持续观察之后,才赶往下一个检查点。临走时,面对老人由衷地称赞“真是好人!”监督检查组的同志回答:“没什么,这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做的”。
类似的事,在11月17日也曾发生。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四组的同志想群众之所想,在某高风险小区通过门铃向居家隔离人员仔细了解上门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生活物资和药品保障存在的困难,察实情、访民情,在了解到有居民服用的急救药用完后不知如何购药困难后,当即记下,第一时间向社区工作人员反馈,跟进推动、反复督促,1小时后就帮助居民购得药物并送达。这位居民禁不住感慨:“以为仅仅是问一问,想不到急救药能这么快送到手!”
这一桩桩、一件件,既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危急时刻有作为、疫情面前显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本色。
“疫”线援手,有温度
11月26日,气温骤降。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五组郝振国、武香一行,监督检查途经某核酸采样点时,见到2位女同志反复用酒精消毒,双手不停搓动,浑身直打哆嗦。这些平日里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触动,即刻自掏腰包想办法联系保供点购得小太阳电暖器,给核酸采样点的女同志们送去取暖,让奋战一线的“大白”感受到了纪检监察干部带来的“冬日温暖”。核酸采样人员赵某感动之余,直夸“天气冷,手总是不听使唤,现在好了,核酸采样效率也高了。纪检干部无私奉献、心好人好!”
像这样有温度的感人镜头,屡见不鲜……
11月23日,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五组的同志,在某小区一线监督检查,得知值守人员70岁的赵大爷因天冷吃不上热饭且伴有胃疼后,将车上防疫食品一箱方便面全部送到赵大爷手中。对方哽咽道“有你们这样的好干部,大爷真高兴。”这类慷慨解囊、自掏腰包为一线防疫人员送食品、送物资的事,在区纪委监委疫情监督检查一组谭彦以及其他同志的身上,也曾出现。
一次次暖心的举动,一幕幕感动的瞬间,一个个逆行的身影,在疫情防控“大考”的冬日,闪耀出弥足珍贵的光芒,书写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合格“民生答卷”。
朔城区纪委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