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出台企业上市(挂牌)十项措施
文章字数:1912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以制度创新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优质企业上市步伐,朔州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十项措施。
一是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市县两级建立完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遴选优质企业按上市后备层、新三板后备层、晋兴板培育层和优势潜力层分层逐级入库,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买壳、借壳等方式上市。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落户朔州。
二是推行上市服务领导包联制度。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对拟上市(挂牌)企业实施包联制度,专班专人全程跟踪、重点培育。包联领导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定期入企调研,拿出从推进股改到上市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上市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三是实施合格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抓住省开展上市后备企业分片服务和“千名行长结对子”活动契机,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推动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入库企业的信贷、知识产权融资、优惠融资担保等方面支持,开展“融资”+“融智”综合金融服务,开展稳企纾困政策解读、金融产品宣介,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促进企业信用增信融资,增加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优先保证上市后备企业资金需求。帮助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市场销售,提升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益,尽快推进拟上市(挂牌)企业达到上市财务条件和IPO准入标准。要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实行“一企一帮扶”,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历史欠帐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签订备忘录、形成会议纪要等方式依法解决。引进知名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朔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高质量服务,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进程。
四是畅通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依托京、深、沪证券交易所山西基地,组织企业参与线上线下常态化投融资特色活动,落实一揽子金融支持服务。建立企业上市突围工作群,共享政策信息,分享上市案例和经验,会商诉求愿望解决方案。建立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推进上市季调度会议制度,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上市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压缩辅导备案时间,尽快帮助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五是加强财政奖补支持。持续落实省市资本市场奖补政策,推动县级政府出台相关奖补扶持措施,褒扬先进,激励后进,强化激励正向引导作用,切实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六是落实税收优惠支持。重点拟上市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重点拟上市企业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企业上市过程中,对并入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不变更实际控制者的,各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办理土地、房产、车船、设备等权证过户手续时按照非交易过户处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税收的,按照国家现行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办理。
七是加大专项资金和项目用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用地指标和价格、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出让金可按照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核定;对企业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用地,符合产业政策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及时报批,优先供地,实现应保尽保。
八是加强人才支持。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引进高管、核心技术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纳入校企合作高层次人才计划,享受落户居留、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服务。开展金融专家服务团进企业活动,精准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
九是严格绩效考评。落实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纳入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促进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并落实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机制。
十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普及资本市场知识,积极宣传上市融资服务政策,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良好氛围。
(本报通讯员)
一是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市县两级建立完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遴选优质企业按上市后备层、新三板后备层、晋兴板培育层和优势潜力层分层逐级入库,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买壳、借壳等方式上市。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落户朔州。
二是推行上市服务领导包联制度。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对拟上市(挂牌)企业实施包联制度,专班专人全程跟踪、重点培育。包联领导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定期入企调研,拿出从推进股改到上市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上市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三是实施合格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抓住省开展上市后备企业分片服务和“千名行长结对子”活动契机,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推动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入库企业的信贷、知识产权融资、优惠融资担保等方面支持,开展“融资”+“融智”综合金融服务,开展稳企纾困政策解读、金融产品宣介,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促进企业信用增信融资,增加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优先保证上市后备企业资金需求。帮助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市场销售,提升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益,尽快推进拟上市(挂牌)企业达到上市财务条件和IPO准入标准。要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实行“一企一帮扶”,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历史欠帐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签订备忘录、形成会议纪要等方式依法解决。引进知名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朔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高质量服务,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进程。
四是畅通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依托京、深、沪证券交易所山西基地,组织企业参与线上线下常态化投融资特色活动,落实一揽子金融支持服务。建立企业上市突围工作群,共享政策信息,分享上市案例和经验,会商诉求愿望解决方案。建立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推进上市季调度会议制度,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上市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压缩辅导备案时间,尽快帮助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五是加强财政奖补支持。持续落实省市资本市场奖补政策,推动县级政府出台相关奖补扶持措施,褒扬先进,激励后进,强化激励正向引导作用,切实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六是落实税收优惠支持。重点拟上市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重点拟上市企业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企业上市过程中,对并入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不变更实际控制者的,各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办理土地、房产、车船、设备等权证过户手续时按照非交易过户处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税收的,按照国家现行企业改制重组税收政策办理。
七是加大专项资金和项目用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用地指标和价格、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土地,以出让方式处置的,土地出让金可按照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核定;对企业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用地,符合产业政策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核准预审,及时报批,优先供地,实现应保尽保。
八是加强人才支持。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引进高管、核心技术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纳入校企合作高层次人才计划,享受落户居留、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服务。开展金融专家服务团进企业活动,精准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
九是严格绩效考评。落实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纳入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促进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并落实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机制。
十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普及资本市场知识,积极宣传上市融资服务政策,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良好氛围。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