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实施意见
文章字数:3490
本报讯(记者武跃林)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能动检察助力推进“两个转型”,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17条实施意见。
扛起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在促进现代化塞上绿都建设中考察和识别干部、评价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切实贯彻落实整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意识形态领域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注重发现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的苗头性、源头性问题,做好案件分析、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法治宣传和综合治理工作。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一案四查”办案模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欺行霸市以及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扰乱生产秩序犯罪。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惩针对民营企业家的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悔罪自新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源头治理。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调研报告提供解决方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
助力构建“亲清”政商环境。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走深走实。依法严惩税收征管、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疫情防控等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稳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做实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案件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足用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依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好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及时妥善处置与企业相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以及群体性事件,以检察履职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强化惩处强揽工程、串通投标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推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以刑事手段插手企业民事和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持续整治涉企“挂案”,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特别是针对跨区域生产经营请假难问题要监督执行机关人性化执法,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存在脱管的情况下适当放宽请假审批权限和幅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涉企犯罪中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确实担起安商惠企法治责任。加大合规案件办理力度,拓展案件适用类型和适用罪名,依法能用尽用。对中小微企业探索适用有别于大型企业的简化合规程序,积极稳慎探索各类涉企案件在刑事诉讼全流程的适用。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融入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对企业涉嫌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激励和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构建经济发展容错环境。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常态化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高度重视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持续强化追诉洗钱、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反垄断法,积极探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的做法和经验。
促进构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积极推进虚假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提升虚假诉讼甄别和监督精准性。完善民事诉讼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惩治虚假诉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破产债权申报中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处置机制,防范“僵尸企业”清退、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虚假诉讼。推动与征信机构数据对接,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着力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煤化、煤电、新能源、煤炭产业与数字技术一体化绿色发展和集大原高铁、朔州机场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的法治保障。聚焦国有土地出让使用、建设投资等问题,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国有土地有序出让和国有财产安全。强化对涉工程项目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从快打击干扰破坏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保障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黑臭水体、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在履行诉前程序后及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补偿工作,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继续推进“河长+检察长”制度,积极服务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金沙滩综合综治项目等生态工程,部署开展环保税、耕地占用税依法追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营造宜生宜业的生态环境。
加大服务民生检察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推进落实对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企业及相关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依法严惩“校园贷”“套路贷”、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关联犯罪,建立追赃挽损智能辅助机制,保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对因案致贫群众“应救尽救”,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满怀“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小案”,建立劳动、就业纠纷民事行政监督检察“绿色通道”,探索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有效保障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案件支持起诉,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精准疫情防控。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手段维护抗疫成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利用疫情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持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持续落实《朔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打击非法占用、损坏耕地行为,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农业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强化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密切关注粮食购销、储存环节问题隐患,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继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果,聚焦“六乱”整治目标,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有效维护生产和生活安全。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消除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诉求,全力守牢安全底线。
能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积极推进网络著作权、地理标志、本土老字号、知名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市院带头办理影响性、引领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加强办案指导。落实最高检关于促进科技生产力发展13条检察政策,审慎办理涉高科技人才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创新环境。
以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严格按照《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对接朔州大数据中心,高标准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路径,坚持实战导向,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全面推进落实全省八个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有序推进本市数字检察监督项目,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科技化、数字化纵横协同、全面贯通,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工作质效。
扛起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在促进现代化塞上绿都建设中考察和识别干部、评价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切实贯彻落实整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意识形态领域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注重发现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的苗头性、源头性问题,做好案件分析、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法治宣传和综合治理工作。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一案四查”办案模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欺行霸市以及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扰乱生产秩序犯罪。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惩针对民营企业家的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悔罪自新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源头治理。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调研报告提供解决方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
助力构建“亲清”政商环境。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走深走实。依法严惩税收征管、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疫情防控等领域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稳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做实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案件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足用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依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好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及时妥善处置与企业相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以及群体性事件,以检察履职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强化惩处强揽工程、串通投标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推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加大对以刑事手段插手企业民事和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持续整治涉企“挂案”,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特别是针对跨区域生产经营请假难问题要监督执行机关人性化执法,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存在脱管的情况下适当放宽请假审批权限和幅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涉企犯罪中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确实担起安商惠企法治责任。加大合规案件办理力度,拓展案件适用类型和适用罪名,依法能用尽用。对中小微企业探索适用有别于大型企业的简化合规程序,积极稳慎探索各类涉企案件在刑事诉讼全流程的适用。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融入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对企业涉嫌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激励和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构建经济发展容错环境。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常态化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高度重视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持续强化追诉洗钱、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反垄断法,积极探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的做法和经验。
促进构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积极推进虚假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提升虚假诉讼甄别和监督精准性。完善民事诉讼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惩治虚假诉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破产债权申报中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处置机制,防范“僵尸企业”清退、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虚假诉讼。推动与征信机构数据对接,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着力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煤化、煤电、新能源、煤炭产业与数字技术一体化绿色发展和集大原高铁、朔州机场等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的法治保障。聚焦国有土地出让使用、建设投资等问题,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国有土地有序出让和国有财产安全。强化对涉工程项目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从快打击干扰破坏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保障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黑臭水体、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支持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在履行诉前程序后及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补偿工作,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继续推进“河长+检察长”制度,积极服务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金沙滩综合综治项目等生态工程,部署开展环保税、耕地占用税依法追缴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营造宜生宜业的生态环境。
加大服务民生检察工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推进落实对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企业及相关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依法严惩“校园贷”“套路贷”、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关联犯罪,建立追赃挽损智能辅助机制,保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对因案致贫群众“应救尽救”,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满怀“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小案”,建立劳动、就业纠纷民事行政监督检察“绿色通道”,探索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有效保障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案件支持起诉,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精准疫情防控。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手段维护抗疫成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利用疫情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持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持续落实《朔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打击非法占用、损坏耕地行为,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农业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强化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密切关注粮食购销、储存环节问题隐患,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继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果,聚焦“六乱”整治目标,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有效维护生产和生活安全。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消除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诉求,全力守牢安全底线。
能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积极推进网络著作权、地理标志、本土老字号、知名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市院带头办理影响性、引领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加强办案指导。落实最高检关于促进科技生产力发展13条检察政策,审慎办理涉高科技人才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创新环境。
以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严格按照《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主动对接朔州大数据中心,高标准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路径,坚持实战导向,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全面推进落实全省八个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有序推进本市数字检察监督项目,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科技化、数字化纵横协同、全面贯通,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