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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法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字数:952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认真落实市委“全面创优营商环境”重大部署,牢固树立“案案体现营商环境,每个司法行为都关系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把优质高效执法办案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全力维护稳定,护航市场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形成和保障对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涉黑案13件159人、涉恶案117件523人,一批严重危害企业经营者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矿霸、行霸、市霸依法受到严厉惩处。向重点行业领域发出司法建议295份,助力源头治理防范,堵塞行业漏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加大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近三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坑害投资商、创业者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出资、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案件121件,依法驳回数例村民通过“堵大门”等方式扰乱企业生产秩序、胁迫索要巨额补偿款的非法诉求,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坚持谦抑、审慎和善意司法理念,对真诚悔罪的企业经营者积极准确适用非监禁刑,广泛适用执行和解等柔性执行方式,对63家企业暂缓强制措施,“活封”“活扣”为企业释放资金2.8亿元,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市法院运用司法手段“精准拆弹”,依法审结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等纠纷案件2965件,审慎审结企业资金链断裂、互联互保的银行借款、担保、票据、保险等案件1377件,严厉惩处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87件。开展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攻坚,执行专案455件,执行到位8.1亿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市法院不断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管理、工程项目等领域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的惩治力度。三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84件,判处罪犯102人。对于在省、市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都要会同市纪委监委组织各级党政干部现场观摩或远程旁听,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震慑和教育职能,为我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