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及“三个一批”治理整治工作扎实见效
文章字数:1915
党建引领一批,督办化解一批,以案促治一批。全省“三个一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实施排查建账明底数、督办对账促进度、严格核账抓成效、攻坚销账见成果“四账”工作机制,清单化监督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聚焦重点合力攻坚,推动“三个一批”重点村(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扎实见效。
此外,按照山西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党委、纪委主动对标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目标任务,及时部署、一线推动,在拓展运用第一阶段监督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高位推进、稳慎化解、标本兼治,开展第二阶段监督治理有力有序有效。
部署落实 形成治理整治合力
市纪委监委充分认识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切实增强主动做、深入抓、持久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掌握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措施,结合第一阶段“三个一批”工作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按照“一村一专班”要求组建驻村工作专班,扎实推进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工作,制定“三清单”及“一村一策”方案,督促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贯彻落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各主体合力推进治理整治的大格局。
党建引领 强化队伍建设
发挥组织部门优势,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县组织部门联动,围绕加强村级党支部建设、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结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工作,推动实行“一村一策”,指导制定完善软弱涣散整顿方案,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星级化管理,抓好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推动落实村“两委”干部落实值(坐)班制度,建立村干部领办代办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按时收缴党费,大力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推动村级党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优化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发挥战斗堡垒、引领带动作用。
督办化解 保障基层稳定
发挥政法委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上的职能作用,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委联动,对全市“督办化解一批”村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件销号,挂牌督办、提级领办,做到“接诉即办”、优先处置、限时办理,提升信访举报和问题矛盾办理速度;建立信访矛盾调解机制,成立矛盾调解委员会,对重点村、重点人、重点事责任到人,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政法委每月对案件查办和信访矛盾化解情况沟通协调,对化解滞后、问题多发的县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层层压实化解责任。
以案促治 夯实基层治理
紧盯重点村、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全面压实县乡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信访矛盾,促进乡村振兴。围绕党组织软弱涣散、上届和本届“两委”中主要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两委”主要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情况,选择重点村(社区)实行分类施治。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严防案件查办不严不实、以案促治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重点融合 打好治理“组合拳”
与清廉村居建设相融合。以“三个一批”村治理整治为契机,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朔州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村文化长廊等公共设施,建设清廉村居阵地,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清廉元素不断向基层浸润;与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相融合。以“三个一批”村治理整治为契机,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重点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拆迁安置、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营造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与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相融合。拓展延伸“三个一批”重点村治理整治成果,以点带面,助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对“五大振兴”“四个不摘”“三项机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村“两委”干部系统学习有关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整治的文件精神,提升乡村振兴能力,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创建,推动产业振兴。
下一步,朔州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树牢“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的工作理念,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找不足、补短板,切实做好群众身边的“服务员”、信访矛盾的“调解员”、乡村治理的“监督员”,持续推动“三个一批”治理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此外,按照山西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党委、纪委主动对标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目标任务,及时部署、一线推动,在拓展运用第一阶段监督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高位推进、稳慎化解、标本兼治,开展第二阶段监督治理有力有序有效。
部署落实 形成治理整治合力
市纪委监委充分认识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切实增强主动做、深入抓、持久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掌握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措施,结合第一阶段“三个一批”工作形成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按照“一村一专班”要求组建驻村工作专班,扎实推进第二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工作,制定“三清单”及“一村一策”方案,督促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贯彻落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各主体合力推进治理整治的大格局。
党建引领 强化队伍建设
发挥组织部门优势,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县组织部门联动,围绕加强村级党支部建设、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结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工作,推动实行“一村一策”,指导制定完善软弱涣散整顿方案,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星级化管理,抓好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推动落实村“两委”干部落实值(坐)班制度,建立村干部领办代办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按时收缴党费,大力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推动村级党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优化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发挥战斗堡垒、引领带动作用。
督办化解 保障基层稳定
发挥政法委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上的职能作用,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委联动,对全市“督办化解一批”村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件销号,挂牌督办、提级领办,做到“接诉即办”、优先处置、限时办理,提升信访举报和问题矛盾办理速度;建立信访矛盾调解机制,成立矛盾调解委员会,对重点村、重点人、重点事责任到人,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政法委每月对案件查办和信访矛盾化解情况沟通协调,对化解滞后、问题多发的县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层层压实化解责任。
以案促治 夯实基层治理
紧盯重点村、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全面压实县乡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信访矛盾,促进乡村振兴。围绕党组织软弱涣散、上届和本届“两委”中主要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两委”主要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情况,选择重点村(社区)实行分类施治。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严防案件查办不严不实、以案促治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重点融合 打好治理“组合拳”
与清廉村居建设相融合。以“三个一批”村治理整治为契机,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朔州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村文化长廊等公共设施,建设清廉村居阵地,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清廉元素不断向基层浸润;与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相融合。以“三个一批”村治理整治为契机,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重点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拆迁安置、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营造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与深化过渡期专项监督相融合。拓展延伸“三个一批”重点村治理整治成果,以点带面,助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对“五大振兴”“四个不摘”“三项机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村“两委”干部系统学习有关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整治的文件精神,提升乡村振兴能力,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创建,推动产业振兴。
下一步,朔州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树牢“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的工作理念,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找不足、补短板,切实做好群众身边的“服务员”、信访矛盾的“调解员”、乡村治理的“监督员”,持续推动“三个一批”治理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