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第一例人体器官成功捐献
文章字数:610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4月11日,我市今年第一例人体器官成功捐献。
捐献者刘二中,平鲁区陶村乡前南沟村人,今年37岁,在市区打工,突发脑血管意外疾病,经全力救治无效后去世。经医学评估合格,其父亲、妻子等亲属在充分了解病情及相关情况后,自愿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等文书,表示愿意无偿捐献其有用器官和眼角膜,在救助他人,为医学事业作奉献,为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同时,也让亲人生命痕迹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刘二中的亲属含泪祝愿:“希望受捐者不要重复我们经历的痛苦,今后能生活得健康、幸福。”
随后,在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和市红十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共同见证下,完成了相关法律文书的签署,并成功获取了一个肝脏、一个肾脏和两片眼角膜。捐献的器官根据国家器官分配和共享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公平、公正进行分配,将会分配给最适合的器官衰竭患者。
工作人员对捐献者及家属充满正能量的救助他人的巨大爱心表示敬佩,对他们为挽救他人生命、为医学事业、为社会所做出的巨大奉献表示感谢。同时,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还向捐献者家属颁发了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签发的器官捐献荣誉证书。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赠工作,自2017年实现第1例人体器官成功捐献以来,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达5901人,已累计完成器官捐献9例,捐献肝脏、肾脏等大器官29个,让28人重启新的生命。
捐献者刘二中,平鲁区陶村乡前南沟村人,今年37岁,在市区打工,突发脑血管意外疾病,经全力救治无效后去世。经医学评估合格,其父亲、妻子等亲属在充分了解病情及相关情况后,自愿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等文书,表示愿意无偿捐献其有用器官和眼角膜,在救助他人,为医学事业作奉献,为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同时,也让亲人生命痕迹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刘二中的亲属含泪祝愿:“希望受捐者不要重复我们经历的痛苦,今后能生活得健康、幸福。”
随后,在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和市红十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共同见证下,完成了相关法律文书的签署,并成功获取了一个肝脏、一个肾脏和两片眼角膜。捐献的器官根据国家器官分配和共享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公平、公正进行分配,将会分配给最适合的器官衰竭患者。
工作人员对捐献者及家属充满正能量的救助他人的巨大爱心表示敬佩,对他们为挽救他人生命、为医学事业、为社会所做出的巨大奉献表示感谢。同时,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还向捐献者家属颁发了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签发的器官捐献荣誉证书。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赠工作,自2017年实现第1例人体器官成功捐献以来,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达5901人,已累计完成器官捐献9例,捐献肝脏、肾脏等大器官29个,让28人重启新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