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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五部门发文要求:
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
文章字数:603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叶昊鸣)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均应办理相应网约车许可。
  通知指出,要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在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如实向乘客提供车辆牌照和驾驶员基本信息,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乘客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网约车聚合平台要承担相关责任。
  通知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公开曝光。要督促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主动定期公开本地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发放情况。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实时传输有关网约车运营信息数据。要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