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晚报 >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版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文章字数:759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发布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通知》要求,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通知》就普查目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实施、普查经费保障等作出说明,并强调,一要加强协同联动,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联络员,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要求,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全力支持所在地统计和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工作。二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三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四要抓好重点调查,科学谋划首次统筹开展的投入产出调查,聚焦调查表样式多、填报难度大等特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对确定的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单位,强化统计制度方法宣传解读和业务指导,提升调查质量。五要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六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