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做好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文章字数:656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为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工作,加强常态化条件下煤矿水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采取“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加强督导检查”等多种措施,全力筑牢煤矿企业汛期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汛期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一是做好应急准备。深入开展汛前煤矿水患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立风险隐患、责任、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和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限时整改。煤矿上级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煤矿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动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落实应急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关于做好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企业煤矿防汛应急工作细则。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事故灾害警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汛期煤矿水害防治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各集团公司认真分析本地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重点矿区、重点煤矿企业,重点对防汛机构建立、责任制落实、相关制度建立、预案制定及演练、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落实等方面开展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及时消除水害隐患。
一是做好应急准备。深入开展汛前煤矿水患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立风险隐患、责任、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和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限时整改。煤矿上级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煤矿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存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动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落实应急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关于做好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企业煤矿防汛应急工作细则。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事故灾害警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严防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汛期煤矿水害防治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各集团公司认真分析本地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重点矿区、重点煤矿企业,重点对防汛机构建立、责任制落实、相关制度建立、预案制定及演练、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落实等方面开展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及时消除水害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