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举办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讲座
文章字数:397
本报讯(记者刘淑花)8月22日,市检察院举办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专题讲座,特邀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业务教官王拥政进行专题授课。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基层院,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
会上,王拥政以“检察业务主要评价指标取值标准”为题,结合自己参与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系统的研发以及参与全国业务系统填录标准、全国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编制等工作经验,围绕流程的规范操作、案卡的规范填录、数据的规范产生以及存在的反管理问题,逐一对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础,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统筹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官考核,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提高整体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王拥政以“检察业务主要评价指标取值标准”为题,结合自己参与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系统的研发以及参与全国业务系统填录标准、全国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编制等工作经验,围绕流程的规范操作、案卡的规范填录、数据的规范产生以及存在的反管理问题,逐一对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最高检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基础,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统筹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官考核,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提高整体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