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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平鲁公安分局
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文章字数:493
  本报讯(记者陈萍)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向好,我市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有所增加。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近日,平鲁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接到市民秦先生报警称,在平鲁区烟草专卖局院内看到一只白色鸟类站立不稳,行动迟缓、无法飞行,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找到报警人秦先生,在秦先生的指引下见到了一只浑身雪白的鸟,黑色的嘴巴又尖又长,头上还有两根比较长的羽毛,经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我是烟草工作人员,发现它的时候正蜷缩在角落,可能是哪里受伤了,飞不起来,然后我们就把它带回来了。”秦先生说。了解情况后民警仔细检查该白鹭的状况,发现并没有明显的受伤痕迹,确认该只白鹭具备放生条件后,将其在平鲁如意湖放归大自然。
  平鲁公安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不得非法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在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处理,应及时送交给公安机关或林草部门,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