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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人人爱鸟护鸟 争做文明使者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受伤获救
文章字数:407
  本报讯(记者 陈淑兰 朱思环)9月5日上午,朔州市公安局北旺庄派出所接辖区一单位工作人员求助称:在其单位院内飞入一只受伤的不明鸟,模样像“老鹰”,目前已将该鸟临时收养,请民警到场救助。后经初步核实,此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
  当日,民警接到求助后立即到场,通过勘察发现,此鸟状态虚弱,只能短距离活动,为了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民警控制了它的活动范围。知情人士讲,该鸟已在院内窗户上徘徊两天,今天早上从空中掉落到二楼窗台上,随后被单位工作人员捡起,细心护养。市公安局北旺庄派出所副所长李文彬说:“经初步核实,此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现场发现它的翅膀有受伤的痕迹,我们将把它移交到相关动物保护部门,切实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工作,让这只受伤的鸟尽快康复,在蓝天翱翔。”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青水绿天更蓝,各种鸟类相继出现,爱鸟护鸟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争做爱鸟护鸟的文明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