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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三治融合出实招社会治理显成效
文章字数:1724
  □闫占国
  近年来,右玉县新城镇积极探索农村社会治理新路径,传承弘扬“右玉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三治融合上创新举措,在矛盾化解上踏实前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镇为目标,算好“稳定账”,下好“平安棋”,连续10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全省“标杆乡镇党委”,每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红旗单位”,在取得荣誉的同时,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铁脚板+千里眼”让服务群众更贴心
  右玉县的农村,老年人居多,而且居住相对分散,信息不畅,办事不便,党支部对群众的日常动态不是太了解,导致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干群关系疏远。群众的诉求不能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矛盾不能第一时间排查掌握。为了解决这一制约农村社会平安和谐发展的瓶颈,新城镇群策群力,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于农村隐患排查、平安建设的队伍中。依托36名村两委主干、90余名乡贤、65名专兼职网格员、150余名党员代表等骨干力量与30个村的“两会一队”汇聚而成的“铁脚板”,积极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坐等群众来办事变为上门主动搞服务,及时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发现道路交通、居住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矛盾隐患,及时给予处置,将隐患排除。就是靠着两条腿一张嘴,逐渐拉近了干群距离,在群众中形成了“前哨阵地”。在有了“铁脚板”的基础上,新城镇在全镇范围内每一条街巷、每一个路口共安装了300余个“千里眼”监控探头,与“雪亮工程”形成互补,达到无死角全覆盖。通过监控网不仅能为群众提供安全保障,维护社会治安,还能及时发现“铁脚板”未发现的群众之间突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大大降低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矛盾少了,治安好了,群众笑了。
  “心理疏导+法律宣讲”让矛盾化解更暖心
  新城镇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汇中心,居住人员鱼龙混杂,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较为多发,调解工作任务较重,面对这样的现状,镇党委充分发挥心理服务咨询室疏导心理、宣讲法律的作用,在矛盾调解过程中按照早期介入、适时跟进、后期巩固的步骤,以矛盾化解为明线,心理疏导为暗线,法律宣讲为长线,充分运用“心理疏导入心、伦理感化入情、普法教育入理、协商平衡利益”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矛盾纠纷前,先把脉问诊找准“病因”。通过心理咨询师早期与纠纷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具化解矛盾纠纷的“处方”,让无从下手的矛盾纠纷调解变得有的放矢。
  矛盾调解过程中,遇到当事人因对事件的执拗,思想上有顾虑时,心理咨询室要适时跟进介入“对症治疗”,帮助当事人疏导心理,从而达到解开心结化解矛盾的目的。
  矛盾纠纷成功调解后,镇综治中心依托心理咨询服务室的平台,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成的法律宣讲团队,将纠纷化解与释法明理相融合,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用法除“病根”。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仅2023年上半年,镇综治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120余件,普法惠及1300余名群众,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引发的恶性事件。
  “行为约束+道德评议”让崇德向善更入心
  乡村要美,美在文明;民风要正,正在村规。一个好的《村规民约》可以使村民的行为准则有一个“标尺”,群众自觉遵守,相互监督,让民风更淳朴、村风更文明。在处理矛盾纠纷时,遇到法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事情上,《村规民约》便能发挥出它应有的约束力。新城镇的村两委广泛征集民意,将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充实到《村规民约》中,很好地约束了村民的日常行为。依据《村规民约》之约定,运用法情结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镇党委、村两委持续深化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定期开展道德模范、“五好”家庭和好媳妇、好婆婆、好女婿等评选活动,以正面典型弘扬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向上向善,进一步促进社会正气充盈,推动农村社会治理行稳致远。
  (作者系右玉县新城镇组织委员、政法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