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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新国标发布
文章字数:309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9月22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新国标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至25%包装空隙率上限,蔬菜(含食用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蛋,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