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晚报 >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版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1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文章字数:514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予以隆重表彰。我市山阴县合盛堡乡“化解乡村土地纠纷‘炕头+地头’工作法”入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山阴县合盛堡乡在调解土地矛盾纠纷中,主动介入、预判先行,实践运用“炕头”聊心事、“地头”解难事“双头”解纷工作法,组建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实行“一周一进”“一月一研”制,上门走访服务群众;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一事一策”“跟踪督办”制,深入田间地头解决实际问题,止矛盾于初发,息纷争于将起,走出具有泥土气息的乡村善治之路,总结形成“矛盾调解在群众炕头、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的工作方法,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起了基层治理新格局,探索形成了一套“枫桥经验”的本土工作法。该乡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