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全国妇女儿童权益先进
文章字数:245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对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进行表彰。我市2个集体,1名个人光荣上榜,其中市教育局,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阴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晓君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近年来,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引领联系服务工作职责,与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架起“连心桥”,共同开创了我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引领联系服务工作职责,与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架起“连心桥”,共同开创了我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