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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3个集体的“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文章字数:769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为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近日,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对32个“枫桥式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其中我市有3个集体的“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这是继山阴县合盛堡乡“化解乡村土地纠纷‘炕头+地头’工作法”入选中央政法委评选出的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后,我市今年政法战线获得的又一重量级荣誉。这3个集体分别是应县司法局(“快递式”调解工作法)、山阴县北周庄镇(化解企地矛盾纠纷“商、建、处、创”工作法)、右玉县威远镇(化解信访矛盾“三用三式”工作法)。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枫桥经验”本土工作法,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构建起了基层治理新格局。
  据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的创新做法,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朔州、法治朔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