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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平时考核 专项考核 单项考核
朔城区纪委监委以考核促工作质效提升
文章字数:677
  本报讯(记者武跃林通讯员金志新)今年以来,朔城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考核与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成才相挂钩,与提升工作质效相匹配,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单项考核督促干部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效能双提升。
  平时考核。朔城区纪委监委出台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结合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及时记录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等情况。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平时考核,由分管领导“把脉问诊”,瞄准短板不足开出“药方”,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强化学习提升。
  专项考核。朔城区纪委监委出台办案人员考核办法,设置定性、定量两类考核指标。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情况;定量指标具体包括立案数、线索处置率、案件办结率等。两类考核指标内容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既考核显绩,又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和办案水平。
  单项考核。朔城区纪委监委出台信息报送单项考核办法,各科室、派驻组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突出群众关注的“焦点”以及区纪检监察工作的“亮点”,明确信息报送主题,每月至少撰写报送2篇信息,根据信息被采用情况赋分,实现差异化考核。
  同时,朔城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级调整、奖励惩戒方面的重要参考。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通过加压促使干部奋勇赶超,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