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文章字数:875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印发了《朔州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提出今后我市将从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专业救援队伍、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等方面持续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人员增长机制。加强消防救援站建设,优化消防救援站站点布局,稳步推动小型消防站项目建设,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队伍标准化创建,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多合一”等复杂环境以及灾后极限条件下所需的先进、适用救援装备配备。
建设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市直部门、市县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制定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明确队伍建设范围、建设主体及规模要求。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公用事业保障(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完善政府和企业购买应急服务机制,鼓励开发应急保险和理赔产品,加快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查摸底,掌握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信息,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和限度,完善救援补偿政策及标准。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体系,强化队伍统筹管理,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健全应急通信互联互通机制,完善共训共练、指挥协同、救援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培训实训资源,开展常态化协同训练和实战演练。规范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指挥协调流程,实现各类救援力量就近调配、快速行动、科学指挥、有序救援,提升急难险重任务协同处置能力。
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人员增长机制。加强消防救援站建设,优化消防救援站站点布局,稳步推动小型消防站项目建设,加强和规范专职消防队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队伍标准化创建,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物建筑、“多合一”等复杂环境以及灾后极限条件下所需的先进、适用救援装备配备。
建设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市直部门、市县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制定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明确队伍建设范围、建设主体及规模要求。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公用事业保障(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完善政府和企业购买应急服务机制,鼓励开发应急保险和理赔产品,加快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调查摸底,掌握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信息,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和限度,完善救援补偿政策及标准。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统一指挥体系,强化队伍统筹管理,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健全应急通信互联互通机制,完善共训共练、指挥协同、救援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培训实训资源,开展常态化协同训练和实战演练。规范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指挥协调流程,实现各类救援力量就近调配、快速行动、科学指挥、有序救援,提升急难险重任务协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