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晚报 >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版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教育局严查教师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文章字数:496
  本报讯 1月17日,市教育局印发通知,严禁教师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个人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或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均属违法行为。从即日起,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一经查实,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严从重处罚。
  一是严禁关于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二是严禁教师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假期提升班”或以“作业辅导”“生活托管”“阅读写作”“冬令营”“拓展研学”等名义进行学科类培训。三是一经发现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刘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