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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检察机关7家单位分别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和“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文章字数:221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近日,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命名2020—2022年度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我市检察机关7家单位全部榜上有名。市人民检察院、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应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右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