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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朔州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4年2月27日在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文章字数:3617
  一、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三年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抓收支平衡稳大局,兜民生底线增福祉,促改革创新防风险,锚定目标,笃行不怠,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持续贡献财政力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预算经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经汇总各县(市、区)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预算数,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658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03738万元。预算执行中,受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增加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和部分县区陆续调整了收支预算。经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4893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138877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所致。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30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以下简称为“预算”),比上年下降5%(以下简称为“增长”或“下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924664万元,为预算的93.2%,增长17.8%。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预算经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年初备案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899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74030万元。预算执行中,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补助县区支出下达等因素影响,对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42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727602万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6654万元,为预算的100.9%,下降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693894万元,为预算的95.4%,增长27.2%。
  3.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505万元,为预算的90.2%,下降5.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96371万元,为预算的88.63%,增长48.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7372万元,为预算的102.5%,下降1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1860万元,为预算的98.6%,下降14.3%,为本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所致。基金预算支出执行466779万元,为预算的89%,下降5.2%,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32793万元,下降18.5%。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082万元,为预算的201.2%,增长8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386万元,为预算的183.5%,增长63.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289万元,为净增收,以上两项增收主要是本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所致。基金预算支出执行92396万元,为预算的85.6%,增长45.4%,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5336万元,增长53.3%。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578万元,为预算的45.26%,下降54.37%;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6469万元,为预算的48.78%,下降41.3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7887万元,为预算的83.6%,增长33177.9%,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36700万元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产权转让收入23947万元均为净增收,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收70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401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3.8%,主要是“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减支1827万元,以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支240万元。
  市本级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施国家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省级统筹,以上三支基金不再编制市级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0019万元,为预算的110.42%,(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9.6%;支出455589万元,为预算的98.64%,(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3.89%;收支相抵,年末结余124430万元。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7225万元,为预算的103.79%,(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5.9%;支出243082万元,为预算的97.67%,(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6.9%;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4143万元。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3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3.89%,较上年增长29.1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688万元,为预算的96.49%,较上年增长10.97%。当年收支结余951万元。
  (五)债务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争取各类政府债券规模43.12亿元。截至年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券额度全部发行完毕。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73.71亿元,较上年增加28.06亿元。
  2.新增债务用途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限额33.48亿元,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留用11.2205亿元,转贷县(市、区)22.2595亿元。发行政府债券33.48亿元,较上年减少1.82%;市本级11.2205亿元,县(市、区)22.2595亿元。债券资金向基层倾斜,主要投向老旧小区改造、高铁、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项目,切实保障了我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六)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情况
  市财政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动担当、靠前发力,全力以赴保障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狠抓挖潜增收与优化支出同向发力,综合财力稳步增强
  一是凝心聚力抓收入。二是全力以赴争资金。三是不遗余力优支出。
  2.坚持稳经济与增动能深度融合,经济回升更加强劲
  一是兑现奖补政策,厚植税源税基。二是强化政府增信,创优融资环境。三是提振消费信心,助力经济回暖。四是清理企业欠款,保障合法权益。
  3.坚持强战略与保民生双向提升,增进民生福祉更加殷实
  一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二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全力保障教育发展。四是稳步提升社保水平。
  4.坚持深化改革与强化管理协同推进,财政治理更加有力
  一是财会监督更加精准。二是绩效管理更加全面。三是政府采购监管更加有力。四是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权责更加明晰。五是非税收入收缴更加便捷。
  5.坚持发展与安全统筹推进,风险防线更加牢固
  一是保基本,兜牢“三保”底线。二是防风险,化解地方债务。三是重风控,强化国资管控。
  二、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决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保重点惠民生,稳经济防风险,不虚列空转收入,科学统筹,合理安排。
  (二)2024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8185万元,较2023年完成数(下同)增长3%。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2825万元,比2023年预算下降2.3%。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054万元,增长3%。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7151万元,下降1.7%。
  2024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9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增收2445万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975.4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47万元。
  2024年开发区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0.9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376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7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708万元,专项债务收入54600万元,收入总计为45578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55789万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7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34717万元,调入资金147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494万元,专项债务收入54600万元,收入总计150217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0217万元。
  2024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7万元,总计收入50737万元。预算支出安排5073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6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4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233万元,收入总计1122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1222万元。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4万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89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5万元,补助县区支出4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89万元。
  2024年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3589万元,预算支出490953万元,收支结余62636万元。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3269万元,预算支出259263万元,收支结余34006万元。2024年开发区社会保险预算收入1383万元,预算支出71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68万元。
  5.政府债务收支预算
  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4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8200万元。一般债务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开源节流”抓收支,守好财政运行“基本盘”
  组建财税收入工作专班,捋顺部门联动机制,动态掌握税源底数、结构分布,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强化税源征管,确保收入稳中有增。
  (二)“固本培元”稳经济,增添经济回升“烟火气”
  落实财政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全力支持全市转型发展重大战略。
  (三)“改善民生”增福祉,铺就人民至上“幸福路”
  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四)“守正创新”抓治理,增添财税改革“动力源”
  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改革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推动建立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五)“未雨绸缪”防风险,筑牢风险防化“安全堤”
  坚持“三保”支出第一优先顺序,加强对“三保”支出、库款管理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