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
文章字数:576
本报讯(记者刘淑花)为了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加强计划编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落实、落细、落地。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编制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按规定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必须列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三个必须”,同时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做到“罚之有理、罚之有据”,确保执法过程各环节的规范和准确,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产生、谁录入”的原则,要求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统一归集,向社会公示。此外,要严肃检查纪律,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编制办法的要求,认真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按规定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必须列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三个必须”,同时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做到“罚之有理、罚之有据”,确保执法过程各环节的规范和准确,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产生、谁录入”的原则,要求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统一归集,向社会公示。此外,要严肃检查纪律,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