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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朔举行
文章字数:567
  本报讯(记者 赵福胜)4月9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朔城区人民法院举行。来自市区两级政法干警代表140余人现场聆听了报告。
  韩旭辉生前曾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3年3月9日在出差办案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享年59岁。韩旭辉逝世后,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分别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省政法干警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长治日报社记者郜盼、潞州区人民法院郭涵墨、律师代表李静、当事人代表郑俊平、韩旭辉同志女儿韩雁南、潞州区人民法院马晨辉分别结合自身经历,用朴素的语言、真挚的情感、鲜活的故事,从不同角度深情追忆了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现场聆听报告人员纷纷表示,将学习英模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初心竭诚为民的公仆情怀、恪守法治维护正义的价值追求、敢于担当拼搏奉献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强化使命担当,忠实履职尽责,奋力推动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韩旭辉同志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是大家学习的宝贵财富。大家表示,将榜样的力量转化为能动履职的强大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山西法院品质,向全社会展现山西法院队伍的正气和风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