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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文章字数:414
  本报讯(记者刘淑花)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丽梅、张祥带领调研组开展《朔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正)》立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市区交警综合岗、民福岗就《朔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建议;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交警支队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并与交警队基层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征求条例修正的意见建议。蒋丽梅、张祥指出,《朔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施行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要充分认识条例修正的必要性、合法性及合理性,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立足朔州实际,找准修法的切入点,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吸收借鉴外地经验,着力提升立法质效,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