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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怀仁市纪委监委
“三条链”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
文章字数:828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近年来,怀仁市纪委监委始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持续把办案安全作为执纪审查的“生命线”,坚持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跟踪,确保办案安全。
  拧紧案前教育“思想链”。始终把办案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在对办案人员日常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案前教育,坚持逢会必讲、每案必提,真正把安全意识融进血脉、植入灵魂。采取办案研讨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引导督促办案人员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切实降低办案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不定期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办案安全最新文件和规定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医疗急救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形成“人人自觉、齐抓共管”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局面。
  拧紧案中监督“责任链”。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把办案安全责任层层分解,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案组负责人到办案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对接、人人负责的责任体系。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方法,强化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谈话立即叫停;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安全办案。同时推进谈话室规范化使用,严格落实谈话人员身份、数量、场所和时间规定,重要谈话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审查调查谈话全程监督,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留安全“死角”。
  拧紧案后跟踪“长效链”。坚持把安全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中,围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办案纪律、审批制度4个方面的要求,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监控录音录像资料是否齐全、随时查阅“走读式”谈话审批资料等方式,对每一起案件的查办,从问题的受理、初核、立案和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