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完成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
文章字数:258
本报讯(记者 杨巧玲)日前,记者从2024年全市治超工作会及暨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到2024年底我市将完成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2025年1月起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托入网数据开展源头监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今年4月底前制定属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实施方案,5月底前由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示源头单位,6月底前完成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源头单位治超工作负责人业务培训。9至10月完成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及验收工作。12月底完成源头单位治超数据接入属地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
各县(市、区)政府今年4月底前制定属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实施方案,5月底前由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示源头单位,6月底前完成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源头单位治超工作负责人业务培训。9至10月完成源头单位科技治超设施设备建设及验收工作。12月底完成源头单位治超数据接入属地县级治超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