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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文章字数:243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谢希瑶)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4月26日对外发布,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