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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文章字数:1794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7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并就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职工门诊统筹政策从7月份做了哪些调整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全市参保136.11万人(职工22.5万人,居民113.18万人),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2.29亿元,68.73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基金总支出19.98亿元,当期结余2.32亿元,滚存结余42.36亿元。居民医保基金可支付13个月,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可支付44个月,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健。夯实托底保障功能。城乡居民医保充分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按照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医疗救助分类资助标准,共资助困难人群参保缴费2700余万元,困难人群参保率达到100%。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补偿特殊人群98250人、14.6万人次,补偿金额7.51亿元,守住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底线。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将原来的异地就医“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直接简化为刷医保卡住院结算,取消了临时转外备案。通过取消临时转外备案,有效化解了每年转外80%以上的咨询量,约20万群众医院转诊审批流程备案繁、转诊难、求人办的难点痛点得到解决,让群众异地就医更有“医”靠。优化慢特病待遇保障。取消6种门诊慢性病年度限额,职工医保在达到年度统筹基金封顶线后,进入大病补充报销,最高可报销110万元;居民医保6种门诊慢性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特殊人群5000元)以上部分的合规费用进入大病保险按政策规定报销。将门诊慢特病申请办理权限下放至定点医院,共为18200人办理认定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人数7.97万、69.26万人次,占参保待遇享受人次7.24%。全市9家医疗机构开通了对特定的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直接结算业务。优化精神疾病床日付费待遇。取消对单个患者住院天数的限制等政策,确保部分患者超出基本医保封顶线后再进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6家精神病专科医院1484.56万元。调整“两病”用药政策。取消“糖尿病、高血压”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起付线和待遇享受参保地限制等政策,与2022年比较,“两病”待遇享受增加2339人、3402人次,增幅为298.47%、292.66%,基金支付增加17.21万元,增幅121.22%。
  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重保障、推改革、强监管、优服务上下狠功夫。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成果。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巩固全民参保,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困难人群参保率要达到100%。聚焦学生、新生儿和流动人口,有针对地开展政策宣传,争取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全覆盖,对全市两定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检查;坚持专项行动不松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持机动检查有突破,对智能监控系统、反欺诈系统提示的疑似案件线索以及国家、省等各方举报投诉的线索精准发力,强化合力打击,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坚持智能监管放大招,充分运用信息手段提升风险预警分析判断能力,应对更新迭代的监管风险点。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推动职工大病保险市级统筹。针对职工大病保险各县(市、区)存在政策不统一、保障不均衡、制度不衔接等问题,推行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六统一”,实现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结算。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区域总额预算,落实好基金预付和结余留用政策。稳步扩大DIP试点范围,确保在2024年底前完成二级以下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全力推进带量采购结算平台建设,保障配送企业货款及时到位。全面落实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做好供应配送及货款结算监测管理,进一步扩大采购品种覆盖率。落实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相关政策,促进带量采购可持续推进。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完善医疗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看病就医。加快推进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持续推进综合柜员制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创建,建立一流服务窗口,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工作规范和言语规范,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