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新修订的《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文章字数:959
本报讯(记者 赵福胜)7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洪能力,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在《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等两部预案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据介绍,新修订的《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把握五个方面原则。一是坚持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明确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三是固化经验做法,将近年来经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纳入预案。四是明晰部门职责,拧紧“防抢救”工作责任链条,确保无缝衔接。五是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
新修订的《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了市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按照属地和隶属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二是坚持科学调度、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拦蓄洪水,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应急管理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承担的任务以及预案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作用发挥等方面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洪能力,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在《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等两部预案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据介绍,新修订的《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把握五个方面原则。一是坚持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明确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三是固化经验做法,将近年来经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纳入预案。四是明晰部门职责,拧紧“防抢救”工作责任链条,确保无缝衔接。五是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
新修订的《朔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明确了市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县(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按照属地和隶属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二是坚持科学调度、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拦蓄洪水,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应急管理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承担的任务以及预案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作用发挥等方面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