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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平鲁区深入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文章字数:545
  本报讯(记者 武跃林)“前几天,咳嗽得厉害,在朔州市就诊时拍了肺片。再回平鲁区人民医院求诊时,医生还认可这个检查结果,没让再做检查,直接就安排输液了。这样为我节省了200多元,感觉非常贴心。”患者刘晔如是说。
  在一家医院看病,刚做完检查没几天,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时,因结果不能互认,又得“从头再来”,常常让患者感到无奈。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查检验问题,平鲁区今年深入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受到一致好评。
  据了解,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如今,在该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检验科的医技人员对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样本进行分析检测后得出的检验报告上,都会标注“晋HR”互认标识。
  该区中医院医务科主任、主治医师张文杰告诉记者:“我院于今年6月份正式启动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目前互认项目有49项,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晋HR’,作为互认项目标识,并在报告单下部注明‘晋HR’为可在全省范围二级医疗机构内互认的检验项目。”
  据悉,对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验,这样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