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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实施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行动
文章字数:912
  本报讯(记者 刘淑花)“实施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为了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切实解决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支出问题,日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的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的对象为:户籍为朔州市且参加2024年对口升学考试、普通高考,升入二本(含)以上高校并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低保家庭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救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发放一次性入学补助5000元。申请时限为:申请工作从2024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成绩发布日开始至二本(含)以上高校录取结束后十五日内,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方案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对特殊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工作,需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如下材料:(一)填写《朔州市特殊困难家庭教育认定表》;(二)救助对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三)救助对象银行卡复印件;(四)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工作流程为:(一)2024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本人或其代理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填报《朔州市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认定表》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二)县级民政部门经核验后在《朔州市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认定表》上加注意见,并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救助对象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三)市民政局对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的承办单位为朔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朔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救助对象给予一次性救助资金发放。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禁止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
  方案指出,在救助过程中,教育部门要配合当地民政部门组织相关学校对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对口升学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知尽知。市财政局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民政部门核验的救助对象人数足额预算救助资金并及时拨付至市民政局,确保救助资金能及时发放。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简化工作流程,收集好相关证明材料,完善相关台账。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要及时协调市财政局拨付救助资金,并对县级民政部门上报的资助对象及时给予救助。
  方案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实施效果,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关于教育的急难愁盼问题。